目 录
1、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办理指南
2、贵州省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定服务指南
3、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服务指南
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办理指南
一、服务内容
《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以下简称《服务绿卡》)实行分类管理:
1、A类《服务绿卡》发放范围:引进和本土培养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
2、B类《服务绿卡》发放范围:引进和本土培养的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香江学者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3至6名及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中华技能大赛优秀奖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首席科学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专家,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首席科学家、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专家;世界500强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在贵州落地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负责人;管理期内的省核心专家。
3、C类《服务绿卡》发放范围:管理期内的省管专家,引进和本土培养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及其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4、柔性引进的符合A、B类《服务绿卡》发放条件的人才,每年在贵州工作3个月以上的,可相应发放A、B类《服务绿卡》。
5、各市(州)可参照本指南制定本地的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办理指南,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发放相关服务绿卡。各市(州)符合省A、B类《服务绿卡》发放条件的人才,可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办理A、B类《服务绿卡》。
6、持卡人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服务。
二、办理程序
1、需办理《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用人单位核实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由行业主管部门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申报。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可以直接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认定后直接发放《服务绿卡》;对需要评审认定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及省直相关部门、相关领域专家评审认定后发放《服务绿卡》。
4、引进到我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服务绿卡》,可由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办理引进手续时,一并申报。
5、中央在黔单位、各市(州)、企业(含非公)自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服务绿卡》,由中央在黔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
三、办理所需材料
1、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专家证书、培养对象证书及聘任证明、获奖证明等材料;
2、《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引进批复文件或有关合同协议书。
四、办结时限
1、对可以直接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材料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对需组织评审的高层次人才,申报A类服务绿卡的,评审材料齐备后,即时评审;申报B类服务绿卡的,评审材料齐备后,一个月集中评审一次;申报C类服务绿卡的,每季度集中评审一次。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监督电话
1、受理单位及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0851-5837329。
2、监督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851-5890786,5891312。
贵州省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定服务指南
一、服务内容
1、持A、B类《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需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考核其工作水平、能力和业绩,不受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论文(著)等条件的限制,免试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2、持C类《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需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其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有从业准入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须取得相应准入资格。
4、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纳入“绿色通道”职称评审范围。
二、办理程序
1、需评定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评审申请,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定表》、《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进行客观评价和考核,对申报材料和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经公示无异议后送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进行评定。
三、办理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定表》、《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
4、原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资料、获奖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应的佐证材料原件。
四、办结时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评定,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评定。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监督电话
1、受理单位及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0851-5837328,5837217。
2、监督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851-5890786,5891312。
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服务指南
一、服务内容
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凭《服务绿卡》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特设岗位进行聘用。
二、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三、办理所需材料
1、《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用人单位聘岗进岗相关材料;
4、工资审批表。
四、办结时限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接到办理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材料不全的,1个工作日内反馈申请单位,由申请单位及时补齐办理材料。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监督电话
1、受理单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
2、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51-5837281。
3、监督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851-5890786,589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