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
年终岁尾,2020年即将结束,现将2020年年终国家助学贷款及利息催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还款时间
1: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二、还款对象
2007年至今有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学生
三、还款途径
1、学生本人通过本人支付宝账户申请并还款;
2、学生本人或委托人于正常工作日到各县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并通过POS机刷卡还款。
四、相关说明
1、个别逾期学生毕业年份较早,需要各系通过电话、短信、班级QQ群、微信群、同学互相通知等多种途径通知到学生,讲明利害关系,督促学生归还本息,催还通知截图以系为单位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2、在校生也可根据自己情况申请提前还款,通过本人账户申请后到各县资助管理中心通过POS机刷卡还款。
3、逾期还款已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国家开发银行已将逾期学生信息记入银行征信系统,个别学生超期利息已达2000多元,对学生本人的工作和生活将带来极大不利影响,各系、各班要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生诚信贷款、诚信还款、诚信做人。
如在还款过程中需要帮助,请随时致电学生资助中心王钰老师,联系电话:0851-84705206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中心
2020年12月7日